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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件原則

檢查申請單

  • 檢查申請單之項目無法識別
  • 檢查申請單重複開立
  • 檢查申請單之檢查項目與受檢者需求不符
  • 檢查申請單無法經由電腦確認

病人狀況

  • 病人狀況危急
  • 病人無法配合檢查項目的要求

申請單變更

  • 口頭申請檢查:本科不接受口頭申請檢查,如有需求應開立檢查申請單,經排檢並通過本科醫師審查才可受檢。
  • 補檢查申請單加做檢查項目:如臨床醫師因病人病況需求,經核醫醫師確認後且病人體內之放射性藥物還可執行檢查時,補開立檢查申請單後使得檢查(例如單光子電腦斷層掃描)

更新日期:108/03/01